近日,《重庆市艾滋病防治条例》经当地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,将于今年12月1日正式实施。新规确立感染者主动告知、医疗机构兜底代为告知的“双轨”制度,再次把感染者隐私权和配偶健康知情权的权衡问题推向公众视野。红星新闻记者梳理发现,在此之前,广西、云南、广东及四川凉山等地已出台同类地方立法,对感染者告知义务、机构代为告知作出不同程度规定。而在现实之中,既有感染者经引导主动坦承病情、收获伴侣理解支持的个案,也出现过医护人员“告知也担责、不告知也担责”的现实案例。立法条文如何落地执行,也引发实务层面的讨论。▲资料图9月24日,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晓、北京渲公律师事务所律师石宏伟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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